2018-05-16
随着习主席在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海绵城市国家试点城市名单
2015 年,三部委联合启动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济南、武汉等 16 个城市通过层层筛选被列入国家级试点名单;第一批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
第二批国家试点海绵城市名单
华东地区:山东青岛,浙江宁波,福建福州,上海
华南地区:广东深圳,广东珠海,海南三亚
西北地区:甘肃庆阳,青海西宁,宁夏固原
东北地区:辽宁大连
西南地区:云南玉溪
华北地区:天津,北京
海绵城市市场才刚开始
海绵城市建设效益突出,具备全国推广潜力。海绵城市对于北方城市将主要起到“止涝济旱”,防止地面沉降、地下水漏斗的作用。对于降水量较大的南方城市,则主要起到防灾减害,分化利用的作用。预计在400毫米等降水量线以南城市(涵盖我国城市数量90%以上)将作建设海绵城市的强制性要求。当前全国658个城市中仅有130多个城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全国性市场形成才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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