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8
日前
赣州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了关于印发
《赣州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2019-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通过建设海绵城市
未来,赣州将会有巨大的变化
总体目标
到2019年
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1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建成海绵城市面积达28平方公里,建成海绵城市精品项目5个以上,各区年度新增海绵城市面积2平方公里以上(蓉江新区和南康区各新增3平方公里以上), 新建成海绵城市示范项目或精品项目1个以上。
到2020年
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建成海绵城市面积达40平方公里,建成海绵城市精品项目10个以上。各区年度新增海绵城市面积2平方公里以上(蓉江新区和南康区各新增3平方公里以上),新建成海绵城市示范项目或精品项目1个以上。
到2021年
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其中建成海绵城市面积达50平方公里,建成海绵城市精品项目15个以上。各区年度新增海绵城市面积2平方公里以上,新建成海绵城市示范项目或精品项目1个以上。
赣州海绵城市建设将以城市开发建设项目为基础,以河道水系为轴线,以水系流域综合整治为依托,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系统,统等推进公园与绿地、 道路与广场、建筑与小区、河道水系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
据悉,2019年8月将建立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储备制度,编制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2019-2021年项目库;2019年12月,建立《蓉江新区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示范区建设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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