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

行业动态

合肥市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

2019-10-28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发了《合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合肥市实行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将人防审查等技术审查内容并入施工图审查,统一交由具备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进行“一站式”技术审查,审查成果报送城乡建设、人防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做到“一个机构技术审查、一份报告办理手续、一套图纸交付施工”,实现“多审合一”。


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审查是工程建设施工许可阶段的重要环节,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秘〔2019〕48号)要求,推行“联合审图”,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2019年6月市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做好现阶段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合建〔2019〕168号),从2019年7月1日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技术性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范围。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将人防设计审查并入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范围,打破以往建设工程图审事项多头申报、多头办理的传统模式,将图审事项变串联为并联、变分散为集中,建立了“统一受理、并联审查、限时办结”的“联合审查”新模式。


《办法》解读

明确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的项目特指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工程(人防指挥工程及涉军、涉密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非房屋建筑工程不纳入联合审查范围,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办理。


明确审查原则

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一站式”技术审查,做到“一个机构技术审查、一份报告办理手续、一套图纸交付施工”,实现“多审合一”。


明确审查内容

按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国家、行业及省市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编制的施工图审查要点要求,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内容进行审查。


明确审查时限

增加消防、人防等审查内容后,施工图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5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0个工作日。


明确监管职责

建设、人防等部门将依据工作职责,加强对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审查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通过信用实施差异化管理。


来源:合肥城乡建设

分享到:

© 版权所有 皖ICP备16008291号-1

技术支持:网新科技